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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11级学生专业分配方案

2019年06月18日 点击:[]

一、总体要求

以有利于满足学生个性发展要求,有利于发挥优质教学资源作用,有利于教学秩序稳定为指导思想,坚持以学生为本、公平公开、优秀学生专业分配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指导,避免学生选择专业盲目性;切实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选择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分配对象

艺术学院2011级在册普通本科生。

三、分配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学院根据“宽口径、厚基础”的教育理念,进行了大类招生的改革。按照艺术学院2011级人才培养计划,学生在完成第一学年的基础课程之后,将分为五个专向进入专业培养阶段。为确保专业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学院院务会研究讨论,特制定以下方案:

1、2011级专业分配工作由艺术学院院务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并坚持公开、公平原则。院务委员会对本方案有最终解释权。

2、艺术学院2011级学生均需填写学院统一印发的《攀枝花学院艺术学院2011级本科生选择专业申请表》,不按时提交或志愿表填写不规范的学生均视为无条件服从学院调剂。

3、学院在对学生进行专业分配时,按学生填写的志愿顺序进行,如果各专业第一志愿大于各专业人数最高限额,则按填写志愿学生的成绩排序,成绩排名高者优先,在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下,对学生在校的综合表现排序,综合表现优异者优先;未被第一志愿选择的学生则按第二志愿进行分配,分派原则同前;未被第二志愿选择的学生则按第三志愿进行分配,分配原则同前;各志愿分配原则以此类推。

四、艺术学院2011级各专业方向学生人数最高限额

专业方向名称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方向

视觉传达专业方向

服装艺术设计专业方向

公共艺术专业方向

数字媒体专业方向

学生数最高限额

60

60

60

60

35

五、相关说明

1、艺术学院各专业方向实施双向选择机制且均有最高人数限制,学生在填写专业选择志愿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

2、对不被所选专业方向接纳的学生,学院有调配权利。

3、学生选择专业一旦确定,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