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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学院〔2019〕49 号 攀枝花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09日 简宇苑 点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93 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19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19〕123 号)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9 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我校“攀大青年”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全面开展,请各二级学院在对学生的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完成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本次评审工作,评审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奖助学金类别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攀大青年”奖学金。
二、评审对象及要求
( 一)国家奖学金
   1.学习年限。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 2 年(含第 2 年)以上。
   2.学习成绩。①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 10%(含 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排名/排名范围总人数*100%;②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 10%,但均位于前 30%(含 30%,下同)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解释详见附件 1),如此类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学院须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院审查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③评选范围按名额分解下达的最终一级单位(不小于一个专业)确定,名额分解实现大二级以上学生的全覆盖,以保证所有学生均能公平参与申请。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须按规定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2018-2019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2),并通过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网进行网上申请。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审查院系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提出学校当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
( 二 ) 国家励志奖学金
   1. 学习年限。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 2 年(含第 2 年)以上。
   2. 家庭经济困难 。申请人在参评学年度(2018-2019 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 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 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2018-2019 学年)获得 1 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校级表彰奖励”的认定,表彰类包括:三好学生、校园之星、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奖励类包括获得《攀枝花学院学生奖励表彰条例》中单项奖所列项目等奖励。
   4.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 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
   5. 本 、 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 , 须认真填写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 ( 见附件 3 ) 报所在院 ( 系)),并通过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网进行网上申请 。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及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审查院系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
( 三 )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申请人必须在当前学年(2019-2020 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系统中申请并审核通过。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等级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如其主动自愿放弃国家助学金资助,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各二级学院要保留相关资料备查。奖助学金评审结束后再核查出的需资助而未享受国家助学金的特殊困难群体学生,由各学院自行掌握的校级奖助学金资金给予资助。
   3.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4)报所在院(系),并通过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网进行网上申请。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不得擅自变更资助人数)及申请人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及档次,并在本院系内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审查院系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拟资助学生资格条件、公示时间和范围等是否符合要求,提出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和资助档次,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备案。
   5.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因实施了学费、住宿费免除且补助了生活费,所以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可申请校内资助。
( 四 ) “ 攀大青年 ” 奖学金
   用于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学年内无补考,成绩绩点≥2.6;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 2 年(含第 2 年)以上。
   1.“攀大青年”奖学金获得者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各类助学金,但不得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本专科生“攀大青年”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攀大青年”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5)
   3.评审程序参照国家奖助学金。
三、相关规定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非英语专业本科(艺术类除外)二、三、四、五年级学生 CET-4 考试总分达到或超过 425分;艺术类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与非艺术类专科二、三年级学生必须通过 CET-3 级考试;英语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必须通过 TEM-4 考试;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通过者优先;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者优先。
   (二)申请高级项目奖助学金的学生在落选后自然具有次级项目奖助学金评审的资格。
   (三)退伍贫困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符合基本条件者一律按最高等次评选国家助学金;退伍大学生参评各级各类奖学金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在奖助学金评审中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原则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攀大青年奖学金评选,要求参评学生在参评学年度(2018.9.1-2019.8.31)及评审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未受到纪律处分。
   2.国家助学金评选,其资助时间为 2019-2020 学年度,要求参评学生 2019 年 9 月 1 日前处分已解除,受助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3.受处分时间以学生违纪时间的次日算起(具体见支撑附件2018-2019 学年学生科统计违纪情况统计表)。
   4.获得国家助学金以后,在资助期间有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同时停止发放助学金;在受助期间若学生受到学籍处理(开除、学籍终止、退学、非因病休学等),也将停止发放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要求受资助学生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网中申报,要求学生在个人信息维护中正确填写银行卡号、具体开户行等信息,以便于后期资助资金发放。
四、资助标准及依据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攀大青年”奖学金资助标准分别为:国家奖学金 8000 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分为 2100元/人/年、3300 元/人/年、三档 4500 元/人/年三档,“攀大青年”奖学金 2000 元/人/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攀大青年”奖学金一次性足额通过银行卡发放,国家助学金分春季和秋季两次通过银行卡发放。
五、名额分配
   (一)为了更好的促进学风和班风建设,在 2018 年评选出的 46 个“优秀班级集体”中(毕业班除外),每个班级各增加“攀大青年”名额 2 名。2018 年班级风采大赛中获得第一、二、三名的班级分别增加“攀大青年”名额 3、2、1 个,同时对在 2018年进行的学生工作考核中被评选为优秀和创新的四个学院(医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各增加“攀大青年”奖学金名额各 10 名。
   (二)2018-2019 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 28 人,以各学院大二以上在校生人数按比例划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619 人,以各学院大二以上在校生人数占比 70%,各学院家庭贫困学生人数占比 30%划分。国家助学金名额 4776 人,以各学院总人数占比40%,各学院家庭贫困学生人数占比 60%,特殊五类贫困学生 1:1划分。“攀大青年”奖学金 600 人,考虑增减后以各学院大二以上在校生人数按比例划分。

六、评审时间安排
   2019 年 10 月 8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为各二级学院申报、初评、审核、公示阶段;10 月 19 日至 10 月 25 日为学校审核、评审和公示时间。
七、工作要求
( 一 )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主体责任。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成立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院长、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统筹开展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制定、名额分配、申请组织、评审组织、过程监督、结果公示、申诉裁决等工作。
( 二 )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包括新生和在校学生。各院系要严格按照《攀枝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强化民主评议,确保“该助才助”、“应助尽助”。
( 三 ) 严肃评审工作纪律 。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按时保质报送评审材料,确保 2019 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若因工作不力,不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而影响全校国家奖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学院,将扣减下一年度指标,并全校通报。对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的学生,可采取取消受助资格,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等方式予以惩戒。
( 四 ) 贯彻文件精神 , 规范评审 。各学院申报、初评、审核、公示请按照《攀枝花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攀枝花学院学生奖励表彰条例》《攀枝花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和本通知精神进行评审。信息公示严格按照《攀枝花学院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执行,严防学生信息泄露。
八、相关材料报送
   ( 一 ) 评审报告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攀大青年”奖学金的评审情况报告(一式一份),四类写在一个报告中。于10 月 18 日前上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主要内容包括评审领导小组组成、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覆盖范围、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 二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
   1.《2018-2019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 8,一式二份)。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一式二份)。须按《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的名单顺序报送。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复印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并附在申请表后(胶水粘贴)。
   3.《2018-2019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 10,一式二份)。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3,一式二份)。请按照《2018-2019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排序报送,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不要编号。
   5.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位于前10%的参评学生资料只需各二级学院审查。
   6.拟获奖学生国家奖学金展板样表电子文档(见附件 6)。
( 三 ) 国家助学金
   1.《2019-2020 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见附件 11,一式一份)
   2.《2019-2020 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见附件12,一式一份)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4,一式一份)请按照《2019-2020 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排序整理并在《申请表》正面右下角铅笔编制页码报送)
   4.《2019-2020 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公示名单》(见附件 13,一式一份)
( 四 ) “ 攀大青年 ” 奖学金

   1.《2018-2019 学年度“攀大青年”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见附件 9,一式一份)
   2.《“攀大青年”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5,一式一份)。请按照《2018-2019 学年度“攀大青年”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排序报送。
附件:

   1.本专科生“特别优秀”解释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攀大青年”奖学金申请表
   6.2018-2019 学年国家奖学金展板样表
   7.《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8.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9.2018-2019 学年度“攀大青年”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10.2018-2019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11.2019-2020 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
  12.2 019-2020 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
  13.2019 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公示名单
                                                                                          攀枝花学院
                                                                                     2019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