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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院徽、学院精神征集方案

2011年06月17日 点击:[]

学院文化是一个学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根基,是彰显学院个性特征的重要标志。为切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打造院系文化特色和凝练院系学院精神、提升文化内涵和展现院系特色。根据2011年11月29日攀枝花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精神,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设计本院院旗、院徽、提炼本院学院精神,并于2011年12月25前报宣传部备案。

一、征集要求

(一)院徽征集要求:

1.寓意深刻,创意独特,能够反映时代精神与学院专业特色。

2.设计新颖,图案简洁,便于制作,适宜作为学院对外宣传,以及进行校园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

3.院徽的设计用手绘或电子文稿均可,徽标的中文请用规范汉字。

4、应用设计样例(不少于5例,必须包含院旗的使用范例)。

5、每个设计样例写不多于200字的设计说明。

(二)院训征集要求

1、“艺术学院精神”概括简略,措辞精准,朗朗上口,凝聚人心,寓意深远。

2、反映我院历史、特色和办学理念,充分体现学院风貌和时代精神。

3、要简洁、凝练、易懂、易记,富有文化内涵和时代气息。

二、截止日期

从即日起至12月23日。

三、投稿要求

1.院徽投稿者须提供A4纸规格色彩稿一份及创意设计说明一份,成稿效果图电脑制作和手工绘制均可。同时提供电子版(300dpi),亦可用光盘或电子邮件(文件不宜过大)等方式投送。作品须附有标识图形及其字体组合、色标、设计思想等详细说明。

2.院训投稿者须按A4纸规格提供打印稿。

3.投稿请写清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

4.凡征集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版权(著作权)特别声明

被征集的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凡投稿作品,学院有权对其进行必要调整,其使用权归学院所有。

五、评选办法

学院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稿件进行评选,评选最终结果将向全校公布。

六、奖项设置

1.院徽

(1)中标作品(一等奖)1件,奖金2000元人民币,颁赠证书。

(2)入围作品(二等奖)4件,奖金每件500元人民币,颁赠证书;

2.院训

(1)中标作品(一等奖)1件,奖金400元人民币,颁赠证书。

(2)入围作品(二等奖)3件,奖金每件200元人民币,颁赠证书;

七、投稿方式

收稿部门:攀枝花学院艺术学院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12-33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