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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11级学生专业分配工作实施计划

2019年06月18日 点击:[]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自主权,充分体现“宽口径、强能力、广适应”的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促进专业建设,加快传统专业改造提升步伐,切实推进学风建设。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学生自愿的原则;

2、公开选拔,优秀生优先的原则;

3、学生需求与教学资源承受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4、保持专业和学生相对稳定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为保证各专业方向的相对稳定,各教研室要积极主动开展宣传、教育、发动工作,进行积极有效的专业思想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所学专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前景和优势。

2、学院根据各专业方向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确定各专业最高人数限额。

第二阶段:报名与资格审核阶段

1、2011级本科生于6月12日前填写《攀枝花学院艺术学院2010级本科生选择专业申请表》(附件1)并交至艺术学院教务科。

2、艺术学院教务科于6月10日前统计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成绩(截止于2012年4月底前结束的课程),并进行专业排名,完成成绩排名汇总。

3、艺术学院学生科于6月10日前统计学生第一学年综合表现(表彰、奖励、考勤、违纪等),并进行综合排名,完成综合排名汇总。

4、艺术学院教务科于6月15日前按志愿顺序汇总学生社申请,汇总表提交艺术学院院务会讨论。

第三阶段:统一录取阶段

学院根据学生专业选择志愿、成绩排名、综合表现排名情况,统筹考虑,于2012年6月17日前完成各专业方向拟录取名单。

第四阶段:公示阶段

各教研室务必于6月15日前将《艺术学院各专业方向拟录取学生统计表》交艺术学院教务科。

教务科统计汇总后上报艺术学院院务会,于6月15日-6月17日期间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和分管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