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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11“教师风采大赛”竞赛方案

2011年10月10日 点击:[]

为全面推进艺术学院的教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精神,提升青年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艺术学院举行中青年教师风采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组长:吴汉怀 副组长:孙念祥 宋来福

2、成员:吴晓蓉、陈景峰、何 霞、孙载斌、姜龙、周家乐

3、秘书:庞闪闪

4、教务科负责整个活动具体组织工作。

二、参赛范围

1、本学期担任授课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原则上助教、高校教龄在5年以下的讲师必须参加“精彩一课奖”比赛。

2、青年党员教师必须参加。

三、评选时间

1、精彩一课:

(1)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0月12日。

(2)评选第一阶段(教研室评选时间):10月13日—10月31日。

(3)评选第二阶段(艺术学院评选时间):11月1日—11月8日。

2、特色教案:

(1)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0月12日。

(2)评选第一阶段(教研室评选时间):10月13日—10月31日。

(3)评选第二阶段(艺术学院评选时间):11月1日—11月8日。

3、特色多媒体课件:

(1)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0月12日。

(2)评选第一阶段(教研室评选时间):10月13日—10月31日。

(3)评选第二阶段(艺术学院评选时间):11月1日—11月8日。

四、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教研室评选阶段,以教研室为基本单位,分别选拔推选出1名优胜者参加艺术学院“精彩一课”、“特色教案”、“ 特色多媒体”评选。教研室应制定计划,安排参赛教师顺序,参赛结束后应进行总结。并提交整个活动资料,以便学院进行材料汇总,参与“优秀组织奖”评比。

1、“精彩一课奖”评比要求

参赛内容原则上为教师本学期所授课程的内容,以一节课为单位进行比赛。教师先讲授50分钟课,然后对本次课所反映出的对学生能力培养及精彩所在点进行阐述。评委根据其讲课及阐述情况,按照附件1的评价表进行评分。

2、“特色多媒体课件奖”评比要求

本学期及2010-2011学年度的课件可参加本次比赛,参赛的多媒体课件总制作课时不低于16学时。以前曾获奖励的课件不再参加。参赛教师对所参赛的课件进行演示和特色阐述后,评委按照附件2的评价表进行评分。

3、“优秀教案奖”评比要求

本学期及2010-2011学年度的教案可参加本次比赛,参赛教案应为一门课程的完整教案。以前曾获奖励的课程教案不再参加。评委评阅教案后按照附件3的评价表进行评分。

(二)第二阶段:艺术学院评选阶段,艺术学院组织评委进行选拔,分别推选出三名优胜者参加攀枝花学院“精彩一课奖”、“特色教案奖”、“特色多媒体课件奖”竞赛。评分采用无记名评分方法,以各评委评分汇总后得出的平均分为参赛教师得最后得分数。

(三)教学研究与管理室将初评结果公示给本室全体教师,并将相关材料报教学单位。

(四)艺术学院将初评结果公示给本院全体教师,并将相关材料于11月9日前报攀枝花学院教务处。

五、活动要求

1、评选小组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和推荐工作。

2、评价标准按照攀枝花学院2010年教师“精彩一课奖”“特色教案奖”、“特色多媒体课件奖”评价表。

3、所有评委及参赛选手在参评听课期间做好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4、评选小组在评选过程中要求公平公正,根据得分总值的平均分,按序评选出前3名。

5、本次活动结束后,由评选小组进行点评,做好优质课选拔工作,并向攀枝花学院教务处呈报竞赛结果。

六、奖励

1、凡参与竞赛且获奖的教师,在年终评优、学校年度优秀教师评选方面优先推荐。

2、艺术学院将拿出部分经费,用于精彩一课、特色教案和特色多媒体课件院级优秀的奖励。

艺 术 学 院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