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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2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2015年03月05日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确保正常的教学运行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学习氛围,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教学准备工作检查

按照《攀枝花学院教案与讲义编写规范》或者各院系自行编制的规范的要求对本学期授课教师的教案、课件、教学日历及上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等教学资料进行检查,并于3月12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表及免检名单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检查表详见附件)。同时,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对各教学单位的教案、教学日历及上学期教学工作总结进行抽查。

二、教研室工作计划

各教学单位应指导教研室编制教研室工作计划,并审核。学校领导、教务处和督导委员会将随机参加教研室活动。考虑到教研室工作安排的易变性,各教研室应把最终确定的活动时间地点主题至少提前一天电子版报教务处质量科以便公告。各教研室工作主题可参考以下内容开展:

1、研讨现代教学手段和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积极开展教学示范课、公开课等教学活动,开展教学教法的改革和研究,重点培养和提升中青年教师、新进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水平。(全体教研室)

2、研讨如何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学生优良学风培养。(全体教研室)

3、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和标准制定的研讨,包括课程大纲修订、教学模式和内容的设计、课程考核标准、教材选用等项目。(专业教研室)

4、探讨怎样将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内容与专业紧密联系和融合,以达到为专业人才培养服务。(公共基础课程教研室)

5、开展“卓越工程师、法律人才、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人才培养方案、目标考核、课程体系和教学形式等方面的研究。(项目立项单位专业教研室)

6、课程体系改革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研讨。(全体教研室)

同时,教研室各项工作计划安排应有详细的时间、地点和活动主题,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本学期各教研室的工作进行抽查。若计划变动,应提前报告教务处。

三、教师听评课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间的教学交流,促进教师、实验人员相互听评课,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服务教学。根据《攀枝花学院课堂听课及评价制度》攀学院[2012]75号文件要求,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落实听课人员、听课范围及听课任务。

听课情况每周公示一次,以学期为单位统计。听课评价表逾期未交或后期补上的不统计在听课任务内,虚构听课事实以完成听课任务的,按照《攀枝花学院教学工作差错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攀学院[2006]130号文)进行处理。

四、2014级学生晚自习安排

根据《关于加强学生晚自习的若干意见》(攀学院[2010]73号)文件的要求,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12日上午12:00前将本学期2014级学生晚自习的具体安排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教室分配表详见附件4)。

晚自习安排主要包括领导组织机构、2014级各行政班晚自习教室、辅导教师、加强晚自习纪律的措施以及对辅导教师和晚自习学生的考核办法等。同时,各教学单位应督促其它年级的学生进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上晚自习。

晚自习起止周次:1-16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三分别为大学英语、数学、计算机基础的晚自习辅导时间,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单位必须安排5-7位相关课程的授课教师进行辅导;星期四晚自习辅导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1-3人辅导,并应在晚自习安排中列出辅导教师名单。

晚自习辅导及管理费用由各教学单位自行承担;学校将会对各教学单位学生晚自习情况和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五、常规教学纪律检查工作

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督导小组应对本单位的日常教学工作进行检查,以便及时了解本单位教师和学生的出勤及上课情况,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日常教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六、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请各教学单位对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学校将于第四周进行抽查。

七、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计划

开学检查包括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计划,各教学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本年度学校教学工作重点单独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建议各单位围绕帮助教师适应信息时代教学变革提升教学水平、切实提高教研室工作实效制定工作计划。

八、课程考核

本次课程考核考核主要是:试卷制定、试卷批改、成绩和试卷装订的规范性,其中试卷内容与课程大纲的符合度是重点、难点,请各教学单位准备好所有考试课程的大纲(电子版即可)。试卷抽查由教务处工作人员随机抽选,大致比例为10%。

教务处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