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现有实验室是学院实现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为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应用型创新性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实践教学改革,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一、学院各教学实验室,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学生进行实验教学外,在计划外安排时间向学生开放。CAD机房实行早八点至晚十点和周六、周日开放措施,值班运行的管理模式。其它教学实验室根据实际运行状况,积极开设形式多样的开放实验,逐步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
实验室开放是指各教学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面向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促进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一种手段。
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分为教学实验项目补做、学生参与课外创新科技活动等。
指由于学生选课冲突、生病请假等原因,无法在计划安排的实验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内的实验教学项目,需要在其它时间安排进行的实验。
实验室根据教师科研项目以及各类竞赛活动等的需要发布开放研究题目,也可根据实验室特点自拟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学生参与课外科技活动开放任务集中于创新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可根据活动需要提供必要的设施与场地。
各教研室根据学校要求和自身条件,报出拟开放的实验项目,根据《攀枝花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由教务处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评审通过后,报学院实践教学科组织实施,部分高损耗实验和耗材昂贵的试验项目暂不开放。
1、每学期开学2周内,各教研室将本单位实验室的学期开放计划报教务科,由教务科汇总后上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向全校学生发布。
2、每学期开学4周内,学生根据教务处公布的开放实验项目,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实验项目申请,并填写《攀枝花学院学生开放实验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和实验项目开放单位签字同意后,由实验项目开放单位拟订实验项目开放课表,并通知学生。
3、各开放实验项目开出实验室认真组织学生完成相应实验项目。
(一)学院分管实践教学的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单位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各教研室要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实验室进行多种形式的开放活动,各实验室应积极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
(二)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应按确定的实验时间、地点参加实验。因特殊原因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参加实验,应按实验室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另约时间补做;对无故缺席实验的,取消其参加开放实验资格。
(三)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四)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准备不充分的,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可暂停其本次实验。对于部分实验,可视具体情况,在实验前增加专门的实验安全教育,以保障实验的顺利进行。
(五)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每学期结束前,实验室应及时做好开放实验的总结工作,将开放实验的进行情况按规定格式写出书面总结,交学院教务科存档,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对积极参加开放实验的师生给于奖励,具体奖励措施见攀枝花学院2006年149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