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学纪律,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顺利实施教学计划,科学有效地进行教学工作,现制定艺术学院调课制度。
课程表是教学活动的根本依据,是教学活动有序开展的根本保证,任课教师不得私自调课或停课。私下调课或擅自停课的一律按学校教学工作有关考核办法进处理。
1、调课分为因公调课和因私调课两种类型。凡由学校安排的外出开会、教研、培训、学习等情况视为因公调课;其他因个人私事而调课视为因私调课。所有调课均需在调课前先填写调课申请单。
(1)教师因公事外出必须临时调课时,由调课者本人提前(原则上为一到两天)提出调课申请,并填写调课单,经由教研室主任签字认可,然后由院系教学副院长审批,最后交教务科审批、备案,并及时通知授课班级。
(2)教师因私事请假(含事假、病假等)必须临时调课时,请假人先根据学校请假制度,持书面请假条到学院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由调课者本人并填写调课单,经由教研室主任签字认可,然后由院系教学副院长审批,最后交学校教务处教务科审批、备案,并及时通知授课班级。
(3)教师因突发事件或紧急公务无法先行履行请假与调课手续,由教师本人先报告及时通知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主任通知学院教学科研科报备,并在在客观原由消除后三天内补办调课手续。若事后仍未履行补假和调课手续的,则按学校请假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长时段事病假必须报学院办公室批准后由教研室主任统一安排课务调整与代理,由该任课教师办理相关调课手续,并及时通知授课班级。
1、 原任课教师因故不能上课,需要由其他教师代其上课的,应按本规定办理调课手续。
2、凡没有填写调课申请单并经教务处备案、审批,无论何种原因,均视为教学事故(私自调课一律按旷课处理),按课表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上报教务处经过审批后,出现无人上课等现象,无论何种原因,均视为教学事故,按学校考勤等相关制度追究被调课教师责任。
3、合并或拆解授课班级、延长授课时间超过30分钟等,视为调课,须办理调课手续。
4、 因法定节假日、学生实习实训等原因停课的,一般可适时补课,按照规定的补课程序办理。